株式会社设立流程(外国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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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式会社设立流程(外国人版)|基于最新制度的9个步骤解读|金荣国际行政书士事务所
金荣国际行政书士事务所

株式会社设立流程(外国人版)

我们将外国人在日本设立股份公司(株式会社)的手续,整理为9个步骤。网络上关于公司设立的信息中,章程认证手续费、经营管理签证标准等内容,常常仍停留在制度修订之前的旧金额、旧标准。本文已根据现行制度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订正。

订正①
章程认证手续费并非“一律5万日元”。根据令和4年及令和6年的制度修订,现已改为根据注册资本金额分为4个档次,金额为1.5万日元至5万日元不等。详情请参阅“设立所需实际费用”部分。
订正②
经营管理签证的标准已于令和7年(2025年)10月16日修订。新规定要求雇用1名以上常勤员工、注册资本等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、具备相当程度的日语能力、事业计划书须经专业人士(中小企业诊断士、注册会计师或税理士)确认等。以旧标准(如注册资本500万日元等)为前提的信息已不再适用,敬请注意。详情请参阅《经营管理签证修订Q&A》一文。

根据董事居住地不同,所需时间和材料也不同

代表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是否都居住在日本,将极大影响材料往来方式及设立所需时间。

模式A

全体董事均居住在日本的情形

设立所需时间:约2周

由于无需通过国际邮件往来材料,可以相对较快地完成手续。

所需材料
  • 日本的印鉴证明书(市区町村发行)2份
  • 个人实印
  • 拟设立公司的实印
模式B

董事中有人居住在海外的情形

设立所需时间:约1个月

由于需要通过国际邮件往来材料,需要预留邮寄所需的时间。

所需材料(因国籍而异)
  • 居住在中国:中国当地颁发的印鉴公证书+翻译文件
  • 居住在台湾:台湾的印鉴证明书+翻译文件
  • 居住在韩国:印鉴证明书,或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+翻译文件(韩国也可使用基于签名的证明制度)
  • 其他国籍:本国颁发的签名证明书+翻译文件
  • 存在居住在日本的董事时:无论国籍,均需日本的印鉴证明书
  • 拟设立公司的实印

股份公司设立的9个步骤

根据具体情况,有时还需要其他手续。请提前就个别情况进行咨询。

01

确定股份公司的基本事项

确定商号(公司名称)、总部所在地、经营目的、发起人(股东)、发起人的出资额、董事构成等。由于总部所在地需要最先确定,此时需决定是租赁办公场所,还是暂时以自宅地址作为公司地址。

02

制作“章程”

制作作为股份公司基本准则的“章程”。章程中需载明商号、总部所在地、经营目的、注册资本金额、董事构成、结算期等公司重要事项,篇幅一般为A4纸4至5页左右。完成后的章程在确认内容无误后,将进入下一步骤。

03

在公证役场认证章程

将制作好的章程提交公证役场,接受公证人的认证。若使用电子章程(将章程制成PDF并附加电子签名的方式),可免除纸质章程所需的4万日元印花税。需注意,章程认证本身的手续费会根据注册资本等金额而变动,采用阶梯制(详见“设立所需实际费用”部分)。

04

缴纳公司注册资本

在公证役场完成章程认证后,将注册资本汇入发起人个人账户。汇款账户须为日本国内银行账户(海外银行的日本分行账户也可)。因此,在日本没有银行账户的人士若想单独设立公司,在实务上较为困难,通常需要有协助办理手续的人士(暂时担任董事的人)。通过海外汇款汇入资金时,需特别留意到账日期与章程认证日期的先后关系。汇款完成后,需制作“出资缴纳证明书”。

05

向法务局申请法人设立登记(公司成立)

准备好设立登记所需的全部材料,向法务局申请法人设立登记并登记公司代表印。登记申请之日即为公司的设立日。若无需补正,自申请之日起约1周左右即可取得“登记事项证明书(登记簿誊本)”。登记时所需缴纳的注册许可税,为注册资本金额的0.7%相当额,或15万日元,以较高者为准。

06

向税务局提交各类申报

需向税务局提交“法人设立申报书”“工资支付事务所等开设申报书”“关于预扣所得税缴纳期限特例核准的申请书”等申报材料。这些申报材料的存根,在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需作为附件提交,属于必备材料。

07

取得必要的许可审批(如适用)

若从事旧货经营、人才中介、旅游业、不动产业、建筑业、餐饮店营业、免税店等需要许可审批的业务,须在申请经营管理签证“之前”取得相应许可审批。

08

申请经营管理签证(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)

准备好在留资格申请书、事业计划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后,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经营管理签证。

请注意:根据令和7年(2025年)10月16日的制度修订,新增了需雇用1名以上常勤员工、注册资本等达到3000万日元以上、具备相当程度的日语能力、事业计划书须经专业人士(中小企业诊断士、注册会计师、税理士)确认等许可标准。申请前请务必确认是否满足最新标准。详情请参阅《经营管理签证修订Q&A》一文。
09

向年金事务所、劳动基准监督署、公共职业安定所提交各类申报

若雇用常勤员工,需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申报手续。就经营管理签证审查而言,这并非必须手续,但由于常勤员工的雇用已成为许可标准之一,实务上几乎已成为必要应对事项。

确定公司名称的4项规则

确定公司名称时存在法律上的规则。内容并不复杂,但为避免确定后还需变更,建议事先确认。

01

公司名称中须含有“株式会社”字样

“株式会社”可置于公司名称之前,也可置于之后。无论是“株式会社○○”还是“○○株式会社”,均可自由选择。

02

可使用的文字存在限制

可使用的文字包括:汉字、平假名、片假名、罗马字(大写·小写)、数字(0~9)、特定符号(& ‘ , - . ・)。不可使用中文简体字、繁体字以及韩文字符。

03

同一地址不可使用相同商号

同一地址不能登记相同商号的公司。建议在确定总部所在地时一并确认。

04

需注意与他公司商标的近似程度

即便在法律上可以完成登记,若公司名称与现有知名企业或商标过于相似,日后也可能引发纠纷。建议事先进行确认。

章程中“经营目的”的要点

章程中记载的经营目的,也会体现在公司的登记事项证明书中。基本原则是“具体”“明确”“合法”。

基本原则是记载公司设立后即将开展的事业内容,但对于未来计划开展、目前尚未开始的事业,也可以提前写入。日后若需追加或删除经营目的,须向法务局缴纳3万日元的注册许可税。若计划开展需要许可审批的业务,经营目的中若未明确记载相关内容,原则上将无法取得许可。例如计划从事二手车进出口业务时,需在经营目的中明确记载“基于旧货营业法的旧货经营”“二手车的收购、销售及进出口”等内容。

关于股份转让限制

这是指在转让公司股份时,是否需要经过公司批准的一项制度。

若股份可以自由转让,股东可能频繁更替,导致不熟悉的第三方成为股东。为防止这种情况,可以设定“股份转让限制”条款,规定股份转让须经公司批准。以上市为目标的大型企业另当别论,但对于由外国人股东经营的小型股份公司而言,建议事先设置股份转让限制。

股份公司设立所需费用(基于最新制度)

章程认证手续费过去曾不论注册资本金额一律为5万日元,但根据令和4年1月及令和6年12月的制度修订,现已改为根据注册资本等金额分档收取。

项目金额备注
章程认证手续费1.5万日元~5万日元注册资本等不满100万日元且满足特定条件时为1.5万日元/不满100万日元时为3万日元/100万日元以上不满300万日元时为4万日元/300万日元以上时为5万日元
章程誊本费约2,000日元每页250日元,一般章程篇幅约8页左右
印花税4万日元仅纸质章程需要,电子章程无需缴纳
注册许可税(设立登记)15万日元起15万日元,或注册资本金额的0.7%相当额,以较高者为准

※以上仅为股份公司设立所需的法定实际费用,不含委托行政书士、司法书士等专业人士的报酬。

若采用电子章程,根据注册资本金额不同,实际费用合计有可能控制在约16.5万日元左右。若使用纸质章程,则需另外加上4万日元的印花税。由于注册资本金额会同时影响章程认证手续费与注册许可税,建议在设立前提前进行费用测算。

外国人无需来日,能否在日本设立股份公司?

在日本设立股份公司,需要在公证役场认证章程,并向管辖法务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。

若仅由1名外国人独自设立公司,实务上几乎不可能在不来日的情况下完成全部手续。尤其是用于汇入注册资本的日本国内银行账户,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本人亲自来日办理开户。若在日本国内有协助办理手续的人士(暂时担任董事的人),由该人士代为办理相关事宜,则有可能实现无需来日完成设立。委托行政书士办理,可代理完成设立手续的大部分内容,因此不少情况下可以实现无需来日。

设立股份公司所需制作的文件

董事仅1名的情形与董事多名的情形,所需材料略有不同。

董事1名的情形

  • 章程
  • 出资缴纳证明书
  • 登记申请书
  • OCR用纸
  • 印鉴备案表

董事多名的情形

  • 章程
  • 出资缴纳证明书
  • 董事决议书
  • 就任承诺书
  • 登记申请书
  • OCR用纸
  • 印鉴备案表

设立后需要办理的主要申报

以下按提交单位整理了主要需要办理的申报事项。具体所需申报内容会因事业内容及是否雇用员工而有所不同。

税务局
法人设立申报书
工资支付事务所等开设申报书
关于预扣税缴纳期限特例核准的申请书
蓝色申报核准申请书
库存资产评估方法申报书
都道府县税务事务所·市区町村役场
事业开始等申告书
年金事务所
新规适用申报
新规适用事业所现状申报
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
健康保险被扶养人(变更)申报
劳动基准监督署
保险关系成立申报
概算保险费申报书
公司誊本、员工名单、工资台账、考勤簿等附件材料
公共职业安定所(Hello Work)
适用事业所设置申报
雇用保险被保险人资格取得申报
劳动保险关系成立申报存根(带劳动基准监督署受理印章)等附件材料

关于信息的准确性

关于公司设立的一般性信息,常常存在制度修订前后内容未及时更新、仍持续刊载的情况。本文针对章程认证手续费的阶梯制(令和4年1月、令和6年12月修订)以及经营管理签证的新标准(令和7年10月16日施行)等尤其容易出现过时信息的要点,已依据最新制度进行了订正与更新。法令及实际操作今后仍可能发生变化,具体办理手续时请务必确认最新信息,并向本所进行咨询。

从公司设立到经营管理签证申请,欢迎一并咨询。

金荣国际行政书士事务所可为您提供从章程制作、电子章程认证,到与司法书士协作完成设立登记、向税务局等提交各类申报,直至经营管理签证申请的一站式支持。我们能够基于最新的许可标准为您提供建议。

申请免费咨询

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提供,并非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。手续费、税额及许可标准今后可能发生变更,请务必通过公证役场、法务局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等官方信息确认最新内容,并就具体手续向本所进行个别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