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居住经营者的驻在员事务所设置及活动开始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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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居住经营者的驻在员事务所设置及活动开始流程|6个阶段整理|金荣国际行政书士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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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·经营支持 驻在员事务所设置

非居住经营者的驻在员事务所设置及活动开始流程

驻在员事务所与株式会社、合同会社、日本分公司在根本定位上有所不同,其目的并非开展营业创收活动,而是以市场调查、信息收集、正式进出日本前的准备为主的据点形式。这种形式通常无需办理设立登记,但若对活动范围管理不当,可能引发PE风险或课税问题。本文将设置流程整理为6个阶段,并从实务角度解读”什么可以做、什么不可以做”这一关键界线。

对象
不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经营者
据点形式
驻在员事务所(Rep. Office)
总阶段数
第1〜第6阶段
活动的性质
仅限准备性·辅助性活动

理解”不从事营业活动的据点”这一前提

与株式会社、合同会社、日本分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,驻在员事务所原则上不从事”营业创收活动”。

▍ 驻在员事务所的法律及实务定位

驻在员事务所是海外法人在日本开展准备性·辅助性活动、加深对日本市场了解的据点。其特点是:不在日本计入销售收入、合同由母公司签订、日本据点仅承担调查、联络、支援等功能。遵守这一活动范围,是从税务角度规避PE(常设机构)风险最为重要的关键所在。

适合选择驻在员事务所的情形

以下活动目的适合选择此形式。所有情形均以”不在日本计入收益”为前提。

市场调查
信息收集
与潜在客户·合作方的联络
正式进出前的调查·准备
寻找供应商
品质管理·工厂审核
母公司支援功能
寻找代理商候选

优点与缺点整理

优点

  • 便于作为正式设立法人前的准备据点使用
  • 启动相对简便(通常无需办理设立登记)
  • 适合加深对市场的理解及建立人脉关系
  • 可在正式投资前进行试探性测试

缺点

  • 不适合直接开展营业活动或计入销售收入
  • 作为合同主体使用存在较大限制
  • 在开设法人账户·收付款等方面存在限制
  • 在合作方看来”并非正式据点”
  • 活动范围超出限制,可能引发课税·监管问题

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可以做

驻在员事务所实务中最重要的,是对”活动界线”的把控。一旦越过这条线,就会接近应以日本分公司或日本法人形式开展的活动,从而产生税务上的PE风险。

○ 驻在员事务所可从事的活动(示例)

  • 市场调查·竞争分析·数据收集
  • 与潜在客户·代理商候选的会面·信息交流
  • 参加展览会·行业活动
  • 寻找供应商·工厂参观·品质确认
  • 向母公司汇报市场信息
  • 广告·宣传的辅助
  • 为未来法人化开展的准备工作

× 驻在员事务所不可从事的活动(示例)

  • 在日本直接销售·计入销售收入
  • 在日本签订合同(代理母公司承接订单)
  • 在日本收取货款·开具发票
  • 持有库存·配送商品
  • 持续向客户提供服务
  • 由日本侧实质性地进行事业决策
⚠ 关于PE风险

若驻在员事务所涉及上述”不可从事的活动”,可能被日本税务当局认定为”常设机构(PE)”。一旦被认定为PE,将产生在日本办理法人税申报的义务。当活动内容出现疑问时,强烈建议及时向专业人士进行确认。

从第1阶段到第6阶段

以下整理了各阶段所需的准备工作及确认要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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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ASE 01

明确活动范围

首先应着手的,不是决定”做什么”,而是决定“不做什么”。若不在一开始就明确驻在员事务所的活动范围,活动内容可能逐渐涉及营业行为,从而引发PE风险。

需要整理的确认事项

  • 是否仅限于市场调查
  • 是否仅限于信息收集
  • 是否仅限于协助广告宣传
  • 合同签订是否由母公司负责
  • 是否不在日本计入销售收入
  • 向客户开具发票的主体是否为母公司
实务核心:驻在员事务所的活动须控制在准备性·辅助性活动的范围之内。一旦超出这一界线,就会接近应以日本分公司或日本法人形式开展的活动。建议将活动计划文档化并与负责人共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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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ASE 02

母公司内部的设置决定

驻在员事务所的设置,应作为母公司内部的正式决定事项予以记录。为日后能够说明活动内容的正当性,需提前整备会议纪要·批准书等文件。

母公司侧需要决定及记录的事项

  • 在日本的调查目的
  • 具体活动内容
  • 负责人(驻在员)
  • 预算及费用承担方式
  • 所在地
  • 对外表示方式(名片·公司简介的表述)
  • 向母公司的报告体制·频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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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ASE 03

确保据点

无需达到正式营业据点的设施标准,但需要确保有实体的联络据点。仅靠虚拟办公室有时并不充分,需根据活动内容确保合适的据点。

需要整备的项目

  • 办公室或服务式办公室
  • 电话·邮件体制
  • 邮件接收体制
  • 名片·公司简介(表示方式的检讨)
  • 日语对应窗口
关于名片·公司简介的表述:若使用”○○公司 日本驻在员事务所”等表述,需注意避免外部误解为该据点”正在从事营业活动”。同时,建议提前与母公司统一对外名称的表述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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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ASE 04

税务·法务方面的事前确认

驻在员事务所”通常无需办理设立登记”,但根据活动内容、是否雇用员工及费用处理方式,可能涉及税务、劳务及合同方面的事项。务必在活动开始前进行确认。

需要确认的主要事项

  • 是否真正限于非营业活动
  • 是否在日本雇用员工
  • 是否产生报酬·薪资的支付
  • 办公室合同的主体是谁(母公司还是个人)
  • 是否需要银行账户(如需要,应采取何种方式)
  • 税务上是否存在PE风险
▍ 涉及雇用时的注意事项
  • 若在日本雇用员工,将产生加入劳动保险·社会保险的义务
  • 若产生薪资支付,可能产生预扣税款的义务
  • 雇主为海外法人时,需了解日本劳动法同样适用这一点
  • 雇用事实本身可能成为PE认定的依据,因此业务内容的设计至关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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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ASE 05

开始活动

在遵守活动范围的前提下,推进市场调查、信息收集及人脉建立等工作。需定期向母公司汇报活动记录,持续确认实际活动内容与初始目的之间是否出现偏差。

主要活动内容

  • 市场调查·竞争分析
  • 与潜在客户的会面·信息交流
  • 参加展览会·行业活动
  • 寻找供应商·工厂参观
  • 信息收集·撰写报告
  • 向母公司定期汇报
  • 视需要开展未来法人化的准备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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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ASE 06

本格进出的判断与移行

驻在员事务所并非终点,而是迈向下一步的前置阶段。基于调查活动所获得的信息,判断本格进出的形式。

用于判断本格进出的材料

  • 日本市场需求的确认
  • 潜在客户数量与盈利性
  • 许可审批的有无及取得可能性
  • 常驻日本体制的必要性
  • 银行·招聘·物流的可行性

判断后的移行方向

株式会社·合同会社·日本分公司·驻在员事务所

以下对日本进出的四种形式进行一览比较。驻在员事务所是”最轻便的形式”,但可开展的活动内容受到最多限制。

主要比较(非居住者·外资关与视角)

比较项目株式会社合同会社日本分公司驻在员事务所
设立登记需要需要需要通常无需
营业活动可以可以可以原则不可(仅限准备性活动)
在日本计入销售收入可以可以可以原则不可
法人账户可开设可开设可开设(难度较高)开设困难
启动的便捷程度负担较重中等中等最为简便
税务上的处理独立的纳税主体独立的纳税主体PE(常设机构)需注意PE认定风险
主要用途正式营业·招聘·采购正式营业(低成本)以母公司为主体在日本展开调查·准备·测试

容易选择驻在员事务所的业务模式

以下情形中,驻在员事务所是常被选择的形式。

开始销售前的日本市场调查
寻找日本代理商·销售合作伙伴候选
零部件采购·工厂审核·品质管理
日本本格进出的事前准备工作
海外母公司在日本设置信息收集据点
为未来设立株式会社·合同会社做准备的过渡期

从驻在员事务所的设置到本格进出,欢迎一并咨询。

金荣国际行政书士事务所可为驻在员事务所活动范围的设计,以及未来向株式会社·合同会社·日本分公司的移行,提供阶段性日本进出的一站式支持。若您担心”目前的活动是否构成PE”,也欢迎随时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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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提供,并非针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。PE的认定及税务处理方式因活动内容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,具体判断请向税理士·专业人士进行个别咨询。